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四川妇女十三大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的热情和动力, 引领全市广大妇女为建设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贡献巾帼力量,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德阳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德阳市巾帼文明岗 18个
德阳市巾帼文明岗评选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中以女性为从业主体的商户 (店)、小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脱贫、双创等各类基地。
2、德阳市巾帼建功标兵12名
德阳市巾帼建功标兵评选对象为在各行各业立足本职, 争创一流,为推动城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个人。
3、德阳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10 个
德阳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农村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群体; 在关注妇女民生、推动妇女发展中提供政策支持和有效服务的涉农部门优秀团队。
二、评选条件
(一) 德阳市巾帼文明岗
1、原则上女性人数应占成员的60%以上。领导班子至少有一名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
2、全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全体成员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四自”精神,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争创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创建档案健全,创建管理机制完善。将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统一部署推进。在醒目的场所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5、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原则上应已获得县(市、区)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7、德阳市巾帼文明岗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 德阳市巾帼建功标兵
1、年满18 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包括在内地(大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港澳台同胞。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参与“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巾帼脱贫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工作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吃苦在先,乐于奉献;刻苦攻关,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在创新创业中成绩突出明显;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热心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5、原则上应已获得县(市、区)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6、德阳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不重复授予。
(三)德阳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在部署工作中充分考虑妇女发展需求,为促进妇女发展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2、组织发动妇女发展产业、创业就业、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3、关注妇女发展,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 为妇女平等参与发展、共享改革成果提供有效保障和服务。
4、原则上应已获得县(市、区)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5、德阳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不重复授予。
三、评选原则
本次活动坚持城乡统筹、面向基层、广泛参与的原则。
1、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
在评选中注重向生产一线的劳动妇女和集体(班组)倾斜,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乡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乡科级及以上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评选;基层一线的女职工、新型职业女农民、返乡女农民工参评比例须占到50%以上,妇联系统干部参评比例不得超过10%。
2、注重城乡统筹平衡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注重统筹平衡城乡参评比例。各地妇联组织推荐时,须按照本地区农业人口比重或农业经济占当地经济比重考虑涉农比例。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妇联,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2、严格推荐审核。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妇联,有关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公开、逐级申报的推荐方式,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严格审核,并进行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向德阳市妇联报送推荐材料;德阳市妇联发展部负责收集、汇总、筛选各地推荐材料,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德阳市妇联党组审议并公示后进行表扬。
3、强化宣传引领。注重将评选推荐和典型宣传相结合,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和先进集体事迹,在广大城乡妇女中营造争创先进、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4、做好材料报送。参评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德阳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500字,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妇联,有关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名单汇总表。请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于2020年1月6日前报送德阳市妇联。
联 系 人:德阳市妇联发展部 杨秀
联系电话:2306338
通讯地址: 德阳市长江西路一段12号德阳市妇联
邮政编码:618000
电子邮箱:775898935@qq.com
2019年德阳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1).doc
附件:
1. 2019年德阳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2.德阳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3.德阳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4.德阳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5.德阳市巾帼文明岗推荐名单汇总表
6.德阳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7.德阳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德阳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