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2/14 17:23:2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德阳市妇女联合会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我市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及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向党委推荐优秀妇女干部,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规章制度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8、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德阳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四史”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更好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精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家庭、落实到广大群众妇女心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以“巾帼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为主题,以妇女思想引领为目标,全面深化打造“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德慧课堂送课到家”“德益法治大讲堂”“母亲课堂”等活动品牌,线上线下开展妇女思想引领宣传活动,开展“常态化+特色化”各类巾帼志愿服务。

3、积极参与德阳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市委“一二三六”总体思路、“三地两区”发展定位,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任务,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持续开展市级“妇字号”基地评选,抓好妇女实用技能培训,开展对口帮扶、联系帮扶,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扫毒禁毒、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4、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德益法治进万家—巾帼维权大讲堂”宣讲活动30场。持续推进“平安家庭 护蕾行动”德阳市农村留守儿童防性侵专项活动,认真宣传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开展“三八维权周”系列活动,构建立体维权渠道, 做好“12338”维权热线和信访接待工作。完成市级新周期“两纲”(2021-2030年)编制并由市政府颁布实施,协调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员单位,有效推进新“两纲”落实。推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阵地建设,打造德才行天下、慧眼看世界、艺术之摇篮、幸福千万家“四张名片”。深化“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增进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推荐全国、省、市“最美家庭”,开设“德阳市家风家教微课堂”50期,编制《德阳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2021—-2025)》,开展女农民工“回家关爱”活动,实施少年儿童关爱服务行动,开展“留守儿童暑期关爱”活动和“六一”慰问。

6、提升妇联系统干部能力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新时代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建好用好“妇女之家”阵地,实现“妇女微家”扩面提质增效。

7、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机关党的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持续深化政风肃纪,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加强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在新的赶考路上交出优异答卷。

8、丰富开展艺术类培训课程。增设古筝、尤克里里(吉他)等器乐专业课程;增设石头画、声乐(通俗流行)等课程;增设思维导图等创新课程;增设“心花怒放”记者站。

9、艺术团开展汇报演出。扩招童慧舞蹈艺术团、德慧舞蹈艺术团成员,加强节目排练,参加各类展演活动;加快落实妇女合唱团、儿童合唱团、亲子合唱团的成立,开展排练,各类展演活动;扩招儿童语言表演艺术团、开心麻花儿童戏剧团成员,开展排练及参加各类展演活动。

10、开展爱国主义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外知识拓展、体育锻炼、文艺熏陶、亲子教育、游学夏令营等公益活动。

11、开展未成年心理健康等活动。定期开展未成年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家庭教育促进法”知识讲座;聘请心理专家,开设心理健康咨询活动;与社区合作,开展各类亲子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妇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德阳市妇女联合会(本级)、德阳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妇联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妇联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480.5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8.58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支预算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妇联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80.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0.5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妇联部门2022年安排支出预算48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45万元,占77.29%;项目支出109.12万元,占22.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妇联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0.5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8.58万元,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收支出数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0.5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妇联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0.5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8.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12万元,占78.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2万元,占10.60%;卫生健康支出14.84万元,占3.09%;住房保障支出37.70万元,占7.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9(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53.30万元,主要用于:市妇联本级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类)29(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99.12万元,主要用于市妇联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差旅费、三八活动经费、六一活动经费、两大工程三大提升行动工作经费、宣传工作专项经费、保护农村留守儿童防性侵专项活动、新周期“两纲”编制培训宣传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29(款)50(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类)29(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艺术团培训及活动项目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07万元,主要用于市妇联机关退休同志的活动经费及疗养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0.39万元,主要用于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退休同志的活动经费及疗养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 2022年预算数为32.98万元,主要用于市妇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6(项): 2022年预算数为16.49万元,主要用于市妇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11(款)01(项): 2022年预算数为8.04万元,主要用于市妇联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类)11(款)02(项): 2022年预算数为6.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37.70万元,主要用于市妇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妇联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1.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5.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妇联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下降0%。

根据2022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或下降0%,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有关地市州妇联来德阳调研等的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或下隆0%,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拟新购0车0辆。其中:轿车0辆,安排经费0万元;越野车0辆,安排经费0万元;客车0辆,安排经费0万元。加上新购车辆,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到各区(市、县)开展四好新村建设、调研等的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妇联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妇联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妇联运行经费支出46.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1.60万元,减少2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妇联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2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妇联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市妇联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 29(款)01(项):指妇联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29(款)02(项):指我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29(款)50(项):指机关事业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类)29(款)99(项):指上级部门提前下达我市本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经费支出及市财政安排下属事业单位开展项目活动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1(项):指市妇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同志的活动经费及疗养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指市妇联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6(项):指市妇联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1(项):指市妇联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2(项): 指市妇联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市妇联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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